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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宝三(第1页)

百宝(三)

秦百宝没心情去管别人怎麽想,生意做到这份上基本已经和黄了没什麽差别,既然都已经黄了,她就更没有必要在这些人身上浪费时间了。

她站在通往真相的小路前,有些犹豫,她似乎并没有揭开真相的勇气。

她总有一种莫名的预感,有什麽事情即将要发生,这件事不是现在的她所能承受的,最好是趁现在没有被这件事沾染上时尽快离开,否则的话一定会出现什麽不可挽回的後果。

那天的天气莫名晴朗,持续走低的温度神奇般的开始回升,初秋的衣服穿在身上有些燥热,以至于当时的秦百宝没能分清楚,她心口的热,到底是衣服捂的热,还是窝在心里的那股火。

初秋的风吹起她散乱的发,吹起树林里一片窸窸窣窣的虫鸣鸟叫声,轻快的马蹄踩在吹落的枝叶上,发出咯吱的脆响声。

这条小路有些黑,大概是因为周围的树长得太茂盛,挡住了太阳的光亮,缺少了阳光的存在,这条不太显眼的小路,像是已经与周遭融为了一体。

通常来说,除非必要情况,秦百宝是绝对不会走这种看起来就很阴森的小路,毕竟谁也不知道这里面会不会突然窜出来一只老虎。

但今天是个例外,她心里的想法太乱,迫切的想要远离銮城,想要回家去,那里是让她安心的地方。

从这里走她能省下不少的时间。

这条小路走到尽头有一座荒山,荒山脚下连着清河县和邬县,秦百宝本可以从这里回家,尽管这次她算得上是一无所获,但好在她没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助纣为虐。

这已经让她感到无比庆幸了。

一个女人的出现,打破了秦百宝对即将到来事情的幻想,那是一个无论如何都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她身上穿着昂贵锦缎制成的衣衫,华贵的首饰价值连城,单拿出来都是耀眼夺目的存在。

戴在她身上时,却也只能沦为陪衬。

她太美了,就像太阳一样。

美到哪怕曾经只远远见过的那一面,就足够让秦百宝记整整三年也忘不掉,她是生来就该站在这世间最高处的人,美的锋芒毕露,她就该一直发光发热,让所有人都看到她的光芒。

而不是履行所谓的职责,守在一方小小的宅院里暗淡自己的光。

在今天之前,这个女人是秦百宝视为目标和动力的存在,她从未想过有一天会死在她最渴望成为的人手中。

“大公主?真没想到您居然会在这里!”

秦百宝惊奇不已,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眼前所看到的,後者再听到声响後回过头看她,眼中尽是不解与警惕,脚下不着痕迹的後退了半步。

见到这张熟悉的面容,秦百宝喜上眉梢,立刻翻身下马,跪拜大公主。

自三年前匆匆见过一次後,她就再也没敢忘记过大公主的样子,不是因为大公主的美貌,虽然她的确美,明艳动人的长相的确让人难以忘记。

但比起她所拥有的才学和能力,美貌只是她身上最不值一提的事。

她本以为,想再见大公主一次,估计要等到下一次的族会才行,就算见到了,她也还是只能被挤在人群的最外围,就连想和大公主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事情发展的超出她所料了,无论如何她都不会想到,高高在上的大公主,居然会出现在这麽破败的荒山野岭,这麽大的荒山,偏巧又被她给遇到了。

可惜她被兴奋和喜悦冲昏了头,忘记了事出反常的常理。

作为当朝长公主,她去任何地方都不会像现在一样默不作声,除非她本来就不想让人知道。

秦家祖上是靠着做生意发家的,後面因经营不善慢慢败落,直到秦母那一代出了几个有才能的子女,才算是摆脱了如今的困境,後又因为子女多对经商一事不大感兴趣,就花心思培养进了官场。

可官场水深,大都是世家子弟门阀垄断,瞧不上他们这些浑身铜臭味的商户。

在官场举步维艰,处处受限,後来兜兜转转,秦家人还是继续干回了老本行,也幸亏上一辈人能干,给小辈留足了试错的机会。

清河县是秦家祖地,他们祖祖辈辈都是从这个穷乡僻壤出去的,如今秦家人散落各地,平常都是难得一见的,三年一次的族会,就成了各脉秦家人聚首的日子。

秦母对生意上一窍不通,性格上又不太擅长与人打交道,以至于秦百宝很小就开始学着管家,作为祖地这一脉如今的当家人,族会她去过不少次。

族会是在京城的秦家大宅举办的,没办法,谁叫人家发展最好的,成了朝廷钦点的皇商,真论起资産,说一声富可敌国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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