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绮丝心意已决,要留在这里,张群也不愿太过勉强她,只是想到,等找到其他人,干脆在南宋最繁华的城市买个大宅院,大家一起去住。
此时蒙古虽然觊觎大宋的土地,毕竟还有几年的时间,好好享受一下生活才是正经。
或者好像全真教那样,也建个重阳宫那样的地方,嘿嘿,山明水秀,岂不也是惬意么?
是了,华山便是个好地方,反正这个时侯还没有什么华山派,不如本大爷先占了地方,建个华山宫。
先大被同眠,大床同叉一番,然后再广收门徒,嗯,只收美女!
男的?
死一边去吧,十六岁到二十五岁之间,未婚,身高一米六二以上,相貌气质好的优先录取……
张群一路向陆家庄奔去。
蒙古灭金之后,铁骑进入宋境,这一带是大宋疆界的北陲,城镇多为蒙古兵所占,到处一片残破。
张群瞧见这等荒废景象,不由得叹息。
他向来就不是真正的愤青,一个国家,大家都有饭吃,有屋住,有衣穿,能有人的基本生存权利,这也就是最幸福的了,至少在古代是如此。
战争,不过是一个人忽悠了一大帮人去跟另一帮人打架,打赢了,获利的是那区区的一个人而已,胜也好,败也罢,从来都不可能是这一帮人的事。
鸟尽弓藏,历史上从来都是毫不掩饰的,人,从来都不笨,为什么还要去当人家的弓呢?还不是因为失去了生存权利?
活不下去了,与其饿死,不如干一票,或许……
张群一阵疾行,也不知走到了何处。
天仍是下着雨,阴雨霏霏,连绵不绝,仿佛在为这个荒废了的大地哭泣。
忽然,听得马蹄声响,北边驰来四匹马,马上都是蒙古武士。
当先一人手持长矛,矛头上挑着个两三岁大的婴孩,哈哈大笑的奔来。那婴儿尚未死绝,兀自出微弱哭声。
起先,张群还并未瞧清楚那人长矛之上是什么,雨中淋漓生烟,模糊视线,不禁忘了躲开,反而迎了上前,想要去看清楚。
四名蒙古武士见张群愣愣地走了过来,竟不躲闪,微感诧异,但这样一个汉人少年到处皆是,自也毫不在意。
一人叫道:“让路,让路。”
说着挺矛向他刺去。
这时,张群才瞧清楚那人矛头上的是什么,不禁全身抖,全身冰凉。
生活在现代世界的人,何曾见过这样的惨景?
大吼一声,抓住矛头一扯,将那武士拉下马来,顺手反矛横扫,那武士直飞出丈许之外,脑骨碎裂而死。
余下三人见他如此神勇,一声喊,一齐转马逃回,只听“啪”的一声,那婴儿摔在路上。
张群浑身冷,颤抖着手将那婴孩抱起。
这孩子身上包着青花补丁的布衣,肥肥白白的甚是可爱,长矛刺在肚中一时不得就死,可也已不能医活,小嘴中啊啊啊的似乎还在叫着“妈妈”。
“畜牲!他妈的畜牲!”
张群心中剧痛,忍不住流下泪来,瞧着这孩子肚皮上鲜血直冒,眼见活不成了。
一声长啸,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一眼瞧见那把遗弃的长矛,弯腰捡起。
将这垂死的婴孩轻轻放下,在路边挑了个松软些的地方,正要挖掘,猛听得蹄声如雷,号角声中大队蒙古兵急冲而至。
张群睚眦欲裂,大叫道:“来得正好!血债血偿!”
也不管那些蒙古兵来了多少,紧紧攥住长矛,快步就向那些蒙古兵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