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雄!枭雄!你丫的,真有你的啊。
不管了,先找到咱的大大小小老婆咱就闪人就是。
“多谢王爷赏识,有没有笔墨纸砚?我这就把她们的名字和长相特征写下来,这件事,有劳王爷了。”
忽必烈笑道:“也好,来人,送纸笔来!”
不多时,纸笔和一大盘的牛羊肉送了上来,一边继续饮酒吃肉,忽必烈一边看了他所写的东西,见那上面全是女子的名字,心中暗暗有数。
原来,他喜欢美人!
既然你喜欢女人,那倒是好办了。
自认为找到张群破绽的忽必烈愈的欢喜。
吃喝已罢,天色已不早,忽必烈道:“张兄弟,今日能结识你这样的少年英杰,本王很是开心,本应和张兄弟促膝夜谈,但想来张兄弟也乏了,早些歇息,明日本王带你去看我们的勇士操练!”
“看操练?”
张群一怔,呵呵,居然带我看操练,就不怕我是大宋的密探?不过,看看倒也不错。
“好,看看,我也想看看你们的军队是不是真的很牛,看看有没有勇士。”
忽必烈朗声笑道:“帝国别的不多,就是勇士最多,必不让张兄弟失望!”
呃,你们勇士多,我才失望。
当下,有两名侍从带张群离开,来到一个稍稍远些的营帐,这营帐上面竟是缝制着上好的皮毛,看上去厚厚实实的。
走进帐篷中一瞧,地面铺着华贵的地毯,里头的桌椅竟是雕工精细的宋朝物品,就连一张大床,也是雕龙画凤,颇为豪奢,比起忽必烈的营帐来,就好像招待所和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的区别。
问那两个侍从,原来这里是忽必烈用来招待大宋贵宾的。
张群不由得失笑。
鞑子就是鞑子,帐篷这种东西,天生就应该属于他们。
住帐篷的蒙古人是天下间最骁勇的战士,一旦占据了中原,住上了更舒服的砖瓦房,贪图安逸享受的蒙古人也就变成了软脚绵羊了。
才占了中原一百年不到,骁勇的战士就变成了懦弱的懦夫,被朱元璋给取代了。
人呐,最不能贪图享受,玩物丧志……
张群在这张舒服的大床上躺了下来,才躺了没一会儿,帐篷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帘子一掀,张群扭头瞧去,只见一个秀丽娇小的少女端着一只铜盆怯怯地走了进来。
这少女身材娇小玲珑,至多十四、五岁,相貌秀美,稚气未脱,皮肤莹白如玉。
许是那盆中热水蒸气的缘故,这少女脸上红扑扑的,帐中烛光映照下,端丽无双。
小……小白兔!
群哥登时坐了起来,喉间“咕噜”了一声。
“大……大爷,奴婢来伺候您洗脚。”
这小白兔慌慌张张地来到床前,低垂粉颈,将铜盆放下,声如蚊蚋:“大爷,请赐靴。”
“嗯?哦。”
张群反应过来,脱鞋就脱鞋嘛,赐什么靴了。
伸出脚去,一边打量着这小白兔似的少女。
皮肤挺不错的,喝多了羊奶吧,嫩死人了。
小小的酥峰微微凸现,正是小荷才露尖尖角。
群哥忽然想起江南水乡的菱角,剥去外壳,粉嫩水灵的白白菱肉……舔了舔嘴。
一只粉嫩的小手将他靴子脱去,群哥浑然不觉,脑子里只想着,这只小白兔忸怩得跟什么似的,好像老子是大灰狼,看来是个没开过苞的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