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9章
娘生的第五个孩子,也是女儿,祖母这回连养都懒得养了,直接把孩子溺毙在马桶里。
也是老天看她可怜,那日伶官来村里挑人,一眼就挑中了刚满七岁的她。
伶官给爹娘的原话是这样的——
这丫头四肢纤细,柔软,是个跳舞的好苗子,你们家生出这么个女儿,下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就这样,她成了乐户。
乐户,是指入乐籍的人户。
有跳舞的,唱曲的,唱戏的,耍杂戏的,以及熟知音律,演奏各类乐器的。
虽然乐户为世人所轻,但好歹是吃公家饭的,每个月和当官的一样拿俸禄,有二两银子呢。
爹娘见女儿被选中,高兴地在家门口放了几串爆竹。
街坊邻里都过来道喜,都说鸡窝里飞出一只金凤凰。
她也高兴。
她高兴的是,就算娘以后生的还是女儿,也能在家里,在村里挺直腰板,不用觉得低人一等。
从被选上,到成为真正的乐户,还有漫长的一段路要走。
伶官说了,钱难挣,屎难吃,二两银子能不能赚到,就看你挨的棍棒多不多,流的眼泪和汗水多不多。
多,你就能挣到。
不多,你就从哪里来,滚回哪里去。
舞队也分三六九等。
长得好,跳得好的,有点关系门路的,能给皇上跳舞,给贵人跳舞。
命再好些,被贵人看中赎回去,放在内宅里,那便是得了好造化。
也有那命苦的,只能去教坊司卖艺,穿着轻薄的纱衣,在台上跳给各色男人看。
若是有哪个男人瞧上了,银子掏得足,也能春宵一度,与妓女没什么两样,不过是卖得贵一些,偶尔还能挑挑客。
阿满一不想滚回去,二不想自己将来沦落到教坊司卖艺,侍候男人。
年仅七岁的她便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跳出点名堂来。
这是她唯一的出路。
想出头,真的就得拿命搏。
别人一天练五个时辰,她练六个,七个。
别人一顿饭吃七分饱,她吃五分。
别人跳累了,往床上一躺,呼呼大睡。
她不睡,暗中琢磨着要怎么穿衣,要怎么打扮,要怎么媚眼如丝,怎么让男人们心生怜惜。
十年。
整整十年。
她终于如愿的跳进了皇宫里,成了殿廷朝会舞乐中的一员。
这一年,她十七。
十七岁的阿满,野心勃勃,她没有背景,没有靠山,有的只有一副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身体。
这副身体能腾空跳跃,也能像柳枝儿一样,弯成任何一种男人喜欢的姿势。
她决定用这副身体,为自己搏一个好前程。
她的目标是皇帝。
一个人的野心是藏不住的,它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从你的心里跑出来。
一个眼神,一句喟叹,甚至一个动作。
而在深宫里,一个毫无背景、只会跳舞的女子,最不能有的便是野心。
仅仅是为皇帝跳了一支舞,仅仅是在跳那支舞的时候,她往皇帝那边多瞄了两眼,伶官就把她从前排,调到了后排。
她不甘心,追问为什么?
伶官看着她,冷笑一声说:“有些个心思,不是你能动的,动一动,别说是你,连我都是个死字。”
后来她才明白——
深宫三千佳丽,每一个都削尖了脑袋想争宠,她们怎么会容许她一个卑贱的舞伎,生出非分之想?
为什么宫里每年都要添新的舞伎?
旧人去了哪里?
旧人都化作了深宫里的,一条条冤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