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过招呼,张伟就没了留下来继续交谈的兴致,在沈彩凤思索间,说了声:“沈总,再见!”
挥手留下了背影。
上次,他消失的无影无形。
这次,他在沈彩凤的眼里慢慢没入人群中,消失在街头转角处。
沈清凤眼睁睁的看着他离开,没有开口挽留。
因为没有理由。
他们只是萍水相逢。
他只是她的顾客。
这一刻,沈清凤似乎明白了,他为什么说他是过客。
人其实很奇怪,当你越是不在意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却格外在意起你来。
就比如此刻的沈清凤。
她见过太多男人看她时炽热的目光,不管他们是光明正大的看,还是偷偷的看,她总能察觉。
只有这个平头少年,看他的目光清澈的像小溪的浅水,甚至她能感觉到他在刻意的疏离。
为什么他要刻意的疏离?
好奇害死的从来不止是猫,还有女人。
而女人的好奇心,是十只猫加起来也比不了的。
“好奇怪的少年!”
“我倒要看看,他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哦,对了,他上次不是给家里人都做了衣服,却没给他自己做吗?”
“哼,你不做,我偏偏要给你做一一件。”
“看你如何应对?”
“嘻嘻,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似乎觉得能够捉弄那个少年,是一件好玩的事,沈彩凤格外开心,进到店里立马去翻找布料。
张伟不知道,他的清醒,他刻意的疏远,让一个未来的大佬不自觉的陷入了沉迷,还自作主张的给他做衣服。
他此刻已经走到了三岔路口。
邮电所门口,稀稀拉拉的有几个人进出。
这个年代的车马很慢,人们的思念大多承载在那一张小小的邮票上。可是三岔镇实在是太偏远,来寄信的人也不那么多。
对面的红星饭馆,今天的生意似乎很好,一道道笑声从里面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