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天笙想要光明正大的进魏王府。可是怎么进去呢?
直接把魏王府的哪个小姐或公子打死,然后易容,走哪都畅通无阻,最省事儿。
公子小姐们毕竟太受瞩目,时间长了太容易被他爹娘认出来,然后被大卸八块。
要不把王妃的丫鬟或者王爷的小厮毒死,然后冒充,这样可以方便查查王爷王妃的寑居什么的。
可是王爷王妃都太精明,在他们眼皮底下晃荡很容易被现,然后被五马分尸或者勒死。
想想叶天笙都觉得,喘不过来气了。
要不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先杀那王府的公子,再杀丫鬟、小厮、管事、幕僚……
半夜那些人会不会满身是血的向自己索命?
叶天笙觉得头皮麻。
天笙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一个不用杀人的法子。
一日,帝京的东市来了一个少年。
大约十六七岁,和天笙比起来,他的皮肤黑了一点,眉毛粗了一点,鼻子大了一点,可就这一点点,显得整个五官平淡了许多。
这就是易容后的叶天笙。
东市是一个以玩乐为主的市集,各秦楼楚馆、大小赌场汇聚之地。
也是权贵子弟和贩夫走卒提笼架鸟,声色犬马的地方。
天笙刚刚就被几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当街拦住,想做她的生意。
叶天笙瞧了瞧自己的粗布衣裳,看来这风尘女的生意也不太好。
再往前走就有一大堆人围着,叶天笙瞧见了自己要找的人。
“上……上……,快……快咬死它。”
“诶……诶……别跑……”
“完了,腿……我的腿……”
“三少爷,不是你的腿,是蛐蛐的腿……”一个小厮小声提醒那跳脚的少爷。
“腿腿腿你个头,都是你个死奴才,给爷买的这是什么破玩意,爷现在也要打断你的狗腿。”这少爷朝小厮的脑袋接连捶了好几下。
天笙叹了口气,这人较之当年又大了好几圈,哪哪都大了,就是眼睛没怎么大。
他正是叶天笙同父异母的哥哥,魏泽俊。
“我说三公子,别看你的蛐蛐个头大,可比我的小翠差远了。”
这蛐蛐的名字倒是很特别,天笙望向说话那人,原来也是一个熟人,是不久前被五谷偷了银子的曹大少。
“曹思行,你别得意,明天我一定赢你,”魏泽俊气急败坏的大吼。
叶天笙定了定神,笑眯眯的朝他走去,“这位爷,您现在也可以赢。”
“你说什么?这蛐蛐都没了一条腿,还能行?”
“行,怎么不行,如果不行,爷就把我当蛐蛐来逗您看成不?”叶天笙拍着胸脯道。
“那啥,只要你能让少爷我赢,少爷我重重有赏,你要什么都行。”魏泽俊嘴上这么说,心里却认为这是不可能的。
这不就是看到曹思行那副德行他生气,死马当活马医,让这小子试试他也没损失。
曹思行轻蔑的大笑,“呵呵,全须全尾都干不过我家“小绿”,现在就更不行了。”
叶天笙:“……”他家蛐蛐改名字了?
曹思行看向天笙,觉得这人有点眼熟,一时又想不起来。
天笙也不搭茬,接过逗草,去撩拨那瘸腿的蛐蛐,撩草碰着它牙齿和触须,它往后退了退,再撩就再退。
一般来说,蛐蛐一生是只能输一次的,因为吓破胆子,是没有勇气再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