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蛐蛐大赛的最后一天,文斗已经到了白热化。
“应逗”:想要玩好蟋蟀,需得知道怎么选、怎么养。这里头门道和学问多了去了。
还有这比赛,各位今日为何而来,还不是因为好看?每一场都惊心动魄,扣人心弦。一蹦一跳一攻一守,谁赢谁输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
可谓是看蛐蛐奋斗,其乐无穷。
“否逗”:这些所谓的学问,于江山社稷有何好处?敌人来了能带它们出去打仗吗?生饥荒了,能煮了当饭吃吗?
还特残忍特血腥,斗鸡斗狗,斗牛斗奴隶……,这都是你们心里头阴暗的表现。
只是来满足你们好勇斗狠、争强好胜的私欲罢了。
“应逗”:还血腥还残忍了?说的跟真的似的,那你们别吃鸡肉别吃牛肉,你们把它们当祖宗供起来得了。
再说了,如果是斗鸡逗狗的,那的确会流点血,可逗蛐蛐你啥时候看它流血了?
这正说明了逗蛐蛐的好处,不血腥不暴力,不耗财不费力,简简单单,随随便便就让人高兴,多好。
他们振臂高呼:“支持逗蟋蟀”。
“否逗”:“我听说陈国的前朝,曾经出现过一位宰相,因为沉迷逗蟋蟀,人称“蟋蟀宰相”。
这人玩物丧志,不思朝政,当别国打到家门口时,他正和姬妾们趴在地上呢,国家就这么被他逗灭亡了。”
“应逗”:“我也听说咱郑国以前有个皇帝也喜欢逗蟋蟀,民间流传一句话:蟋蟀一叫,皇帝驾到。
这可是位明君,他亲贤臣远小人,勤国政爱百姓,法制明少冤情,曾开创一代盛世。”
全场寂静,不知谁喊了一声“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大家齐齐跪倒。
谁敢说皇上不对,那还要不要活了,自己不活,全家都不活了吗?
叶天笙绝想不到,蟋蟀文斗这事影响可谓深远。
不是“逗蟋蟀”这事情本身,而是这种形式方法,后来朝中大事若无法决断,就采用这种双方思辨的方式,这是后话。
………
天笙那里斗蛐蛐斗得热火朝天,欧阳如花这里也是火烧火燎的,脑子里出现的那些画面他无法说出口。
那软乎乎的小手,他想握在掌心里;那粉嫩嫩的小脸,他想捏一把;那红嘟嘟的小嘴儿,他想咬一口……
他知道自己有病,还无药可医。不对,有药,天笙就是他的药。
郑子清曾经慨叹,欧阳如花是当世的绝种好男人。
男女那点事,别人家十五六岁就已经是各中老手,可欧阳如花如今都二十好几了,连通房都没有一个。
其实不是他洁身自好,是他对别人生不起来那个想法。
天笙不同。
天笙让他生出旖旎的心思,也让他生出逃跑的心思。
她现在在落雁谷干什么?什么时候回来?如果她知道了自己那点心思,会不会不回来了……
欧阳如花这些天对叶天笙的事不敢听不敢问,更不让手下人在他面前提她的名字。
他怎么都想不到,现在炙手可热的人物“归克”就是他心心念念的天笙。
欧阳如花一直在纠结,而做为贴身侍卫的木想来说,也同样纠结,小公子的事到底说不说?
这万一小公子有点什么闪失,他哪会有好果子吃。木想看看主子的脸色,终于鼓起勇气,“主子,小公子……”
话没说完就被欧阳凌厉的目光吓住了,看情形他要敢再说半个字,估计不只是去刷马桶了,喝马桶里的水也说不定。
“主子,听说东市有个蛐蛐大赛挺热闹的,办得挺特别,要不咱们也去看看?”
木想终于想了一个他不会受罚的好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