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经营状况的构想……这实在是很有意思……”
或许是受到相当大的冲击,鲁蒙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在喃喃自语。
我也就知道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架构,要是被问得再深入点可答不出来。总之先说明表面上的部分,再听听放在南邦南市的话该怎么搞。
今天的正题明明是迎宾馆一事,可关于股票架构和设置交易所的话题就没停过。
“要是有能力的大商人成为股东,或许就能利用他们的知识……”
根据鲁蒙的说法,几乎所有商会会长都非常擅长掩饰经营状况。
要是赚得盆满钵满的事曝光就会节外生枝,总之就是被领主课以特别税遭到掠夺。
由我来说是有点那个,但这也太不讲理了。
因此商人们为了自卫而想出大量手段,开并实践各种隐匿资产的不正当技术。
“简而言之就是让那些深谙不正当手段的家伙担任监察对吧”
听到我毫不遮掩的说法,鲁蒙露出苦笑。
可谓术业有专攻,商人最了解商人会用什么手段。所以由商人担任监察再合适不过了。
“而且,为了股东得公开经营状况的理由也非常巧妙……”
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向股东公开资讯为前提的构架。
原本的话商人会隐瞒经营相关的资料,可当那帮家伙成为股东后则会要求公开资讯,所以鲁蒙说这构图相当有意思。
“这种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运作的新商会一旦普及,对领主来说也是好事”
也是,站在征税方的角度来看确实有能轻松不少的部分。
商会的营收大部分都放在黑匣子里,领主方也不知道是否真的征收到了适当的税金。要从外部得知真实的经营状况难度相当高。
就这点来说,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话就可以随意将对方的经营状况公开,换成是平民股东也会为了自身利益而仔细审查财务与经营。
只要规定向股东公开的资料也得同时提交给交易所的话,领主这边只需等待就能入手正确的数据。
嘛啊,也不是说能完全相信对方就这样坐享其成了。
但想想的话这制度还真是方便。
“连你都这么说了,南邦南的商人们应该也会有同样的想法吧。这种有利于领主一方的制度会被接受吗?”
“这点的话没有问题。若要将所有商会都换成股份有限公司,或许会有人反对,但若只是增加新的商会型态,应该几乎所有人都会欢迎吧。南邦南的商人喜欢尝试新东西。”
而且——他继续说道
“这种新商会还有一个其他商会没有的优点,就是比起现有的商会,被征收不合理重税的可能性会小很多吧。”
负责征税的官员似乎有“反正商人私底下都在搞鬼敛财,稍微多收一点税也没关系吧”的倾向。
……领主方不就是基于这种想法课征重税,商人们也才会为了应付税金而开始做假账吗。
不对,应该是因为商人本来就尽是这类家伙,所以领主方才会从一开始就用怀疑的眼光看待他们。
这就像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不管怎么说,随着以股份有限公司这种架构运作的“新商会”增加,“与新商会不同,没有公开经营状况的既有商会都很可疑。反正一定有在背地里做坏事”的论调就会出现。
这么一来,既有商会就会被视为眼中钉,变得容易被课征重税。因为有比较对象,所以会格外显眼。
“……跟让领主方知道经营情报相比,或许也会有商家讨厌被无谓地怀疑而主动转化为新商会。这并非明年或后年的事情,而是以几十年或百年为单位。”
“我认为这是很有可能的事情。”
“随着这股潮流的加,变革的浪潮说不定哪天就会冲击那些依旧故态的商会。”
“是的。虽然未必所有商会都会仿效新商会,但应该会要求组织重组或改革。”
鲁蒙说为了能给领主方有个好交代,应该会一点点地朝着公开营收的方向推进。
“换个角度来想,这看起来像是限制了商人的自由,这样真的好吗?”
虽然对市政职员来说是好事,但对商家子弟来说应该不是什么愉快的事。因为这等于领主方或多或少能窥探他们的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