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茗:“……”
谢茗并没有经过“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的洗礼,此时只觉得齐晋这家伙精神不太正常,说话奇奇怪怪的。
谢茗拱起手对着皇宫那边虚行了一礼:“在下也是第一次听闻凌朝的新圣人竟是女帝,不知女帝陛下是个怎样的人……”
假如这个世界再发展个几百年,那谢茗现在的行为就非常失礼,要是皇帝在乎的话,可能会把他治罪。但在现在这个时代。因为皇帝新登基而四处打听的人的确不少。谢茗的行为算不得是十分突兀。
齐晋的表情突然变得有些奇怪,其实他和章慈的确一点都不熟,两人之间的交流也就是有关于工作和一些曦国常识,但是齐晋早已经明白,章慈这皇帝做的绝对和他理解的不一样。
齐晋虽然已经遭受到了一些现代文学的洗礼,尤其是他一接触便是鲁迅这样的巨匠,但他本质上还是一个颇为重视传统礼仪的君子,绝对不会做出背后议论他人的事情。
他其实也知道为什么谢茗今天过来找自己,还不是因为土地要收回的事情。
于是齐晋就在脸上摆出了一副真诚的样子:“臣子不妄议君上,在下能说的便是女帝陛下实在是个十分和善亲切之人。”
他突然站起身走到里间去,从里头拿出了一张很白的纸张。
“谢兄,你今日前来是否是因为土地之事?”
谢茗一愣,点了点头:“正是。”
于是齐晋便将手里那张纸递给了谢茗:“那便请谢兄看看这个。”
谢茗接过去便看到,这纸张上头用黑色的印刷字样从左至右印着一行字。
【《关于大凌朝官员及贵族、地主土地收回的意向同意书》】
谢茗心里咯噔了一下,继续往下看。
【甲方:齐晋
乙方:曦国大凌朝分区国土资源部(以下称凌朝分区)
鉴于:
1。甲方为位于洛安城城东共计1600(凌朝)亩土地原持有者,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及相关权益。
2。乙方为曦国凌朝分区政府代表,根据曦国法律及政策,需收回上述土地以分配给平民百姓,实现土地公平分配。
3。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凌朝分区收回其土地事宜达成一致意向。
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土地收回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土地信息
土地位置:洛安城城东
土地面积:1600亩
土地权属证明:地契
二、甲方同意事项
1。甲方同意凌朝分区收回其持有的上述土地。
2。甲方将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地契)移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承诺在土地收回过程中,不采取任何妨碍凌朝分区收回土地的行为。
三、补偿与安置
1。凌朝分区政府将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对甲方进行合理补偿。补偿标准将按照分区政府规定的标准进行。
2。甲方同意接受曦国政府提供的补偿方案,并承诺不提出额外要求。
3。曦国政府将协助甲方进行搬迁和安置工作,确保甲方的生活和工作不受重大影响。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移交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或妨碍曦国政府收回土地,将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曦国政府因此遭受的损失等。
五、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份合同是用谢茗很熟悉的字体所写,虽然从左至右阅读让他有些不习惯,但还是通顺地读了下来。
这种行文他从未见过,看着就是大白话,但细想想的话这份合同还是比较严谨的。
谢茗抬起头:“你竟然签了?”
齐晋微笑:“为何不签?”
齐晋又好心地说道:“早晚都是要签的,我又何必犹犹豫豫地给女帝陛下添麻烦?”
现在正是冬季,并不是春耕的时节,但相距也不远了。曦国那边还想要赶紧把土地统计下来,慢慢开始春耕了,齐晋不是不在乎土地的人,不管怎么说,他自己也是个地主,确实目前还没有革自己的命的这种觉悟。
但女帝陛下,或者说是宋女官他们已经将这份合同拿给他看了。而现在曦国那边的打算也是先从京城周边的土地分起,他齐晋有何本事可以拒绝呢?
他可是最早见识到曦国实力的人呐,识时务者为俊杰。
况且除了这些交出去的耕地以外,齐家在南方还有一些土地和宅子,他自己在京城也有自己的房子。交出的这1000多亩地只占了其中一部分,虽然有些肉疼但算不上是伤筋动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