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很符合时代背景了,早期的老式摇滚和爵士乐一样,是配跳摇摆舞的,是舞厅歌曲。就像滚石乐队早期的那些摇滚歌,咚咚铛铛的节奏,台上台下的人都要摇来晃去。
许冠杰的那种粤语歌太市井,不够西式时髦。
传承自西方社会,这两三年才开始兴起的香港的士高舞厅,都是香港时尚圈的鬼佬办的,放的是英文的蓝调丶爵士丶老式摇滚歌曲,及一些欧美已经过时几年的迪斯科舞曲。这些英文歌的标配舞步全都是摇摆舞,所以70丶80年代的香港舞厅(包括现在)跳的一般是摇摆舞。直到张国容84年的《monica》爆红,才改变了外国英文歌独霸舞厅的格局。
“您要将它安排在哪处情节上?是班尼的那场欢送舞会吗?”
日本人爱钻牛角尖,克拉克都没细说他找的歌都是什麽样的感觉,桥本一个人日本人就开始跟他揪香港的的士高文化了。
在克拉克的剧本里,欢送舞会发生在1979年。
7丶80年代交接之时,香港金融繁荣,一片载歌载舞的浮夸盛世,市民热衷于炒股丶赌马丶跳舞。霓虹夜景中的香港,犹如异度世界,而其中最吸引人的无疑还是那些日益膨胀的声色场所。歪果仁提起华人世界的绮丽声色,印象里第一个浮现的往往是关南施演的老电影《苏丝黄的世界》和《花鼓歌》,苏丝黄跳的那种摇摆舞让人欲罢不能这也正是香港近几年最流行的事物之一。
“所以一定要跳摇摆舞。”讨论还没结束,杨德倡就发表意见:“反正,这种有时代代表性的重点情节不能放过,而且群舞效果不够突出,最好是双人舞或独舞。我知道会拍舞戏,虽然剧组都没安排编舞老师过来指导,但这几个月,我们一直有让他们练,兰恩先生”
班尼的人设在电影里是刷时髦值的存在,班尼的段落里,就有两三场迪斯科舞厅戏。而在剧本的文字中,关于舞会的描写,只会有“谁和谁跳舞”“他们跳舞”这点笔墨,落实到实际拍摄时,具体怎麽跳,怎麽拍,完全是导演和编舞的事。而《九龙城寨》这穷逼剧组显然没雇专门的编舞,也没必要。
“你心很细。”克拉克点点头,表示认可。
见克拉克要散会,桥本张了张嘴。
还不等他出音,克拉克率先道:“我是不会改变主意的,刚才是迈克尔。杰克逊亲自打电话过来,我和他早就开始联络那首歌了。”
杜奇峰讶然:“是米高。积逊的歌啊!”
克拉克能订到MJ未发表的新歌做插曲,除了他们的朋友关系,也有他的哥伦比亚唱片董事身份的作用,MJ现在签的是哥伦比亚唱片旗下厂牌“传奇”,也不过是刚从杰克逊5单飞没多久的年轻星,而西柯尼的成功让代销的哥伦比亚唱片也分得了丰厚的利润,更不用说克拉克为他们保住并壮大日本市场带来的贡献,此外他和MJ还有一些其它合作意向。
但外人不知道克拉克的那些事,以为他就是个走了狗屎运的年轻独立导演。
“这可是位人气歌星啊,”日本老头显然也听过这位歌手的名字,毕竟那个很LOW的摩托广告天天在日本电视台放,想了想,也被说服了:“从商业角度出发,对独立电影来说,的确是个额外的宣传。但是不能直接在电影剧情里让舞会DJ放,现实中79年时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歌的,但可以以配乐的形式出现。”歌红丶电影不红,电影红丶歌不红的情况比比皆是。他只要保证最终合成效果就好。
克拉克点头:“送别舞会这段中现场音乐按原计划,依然是同期声,我希望和环境声有一定混杂,不需要很清晰,一定要注意现场音效,甚至是回音,等班尼被杀後,我们在在後期合入他的歌。”
他没说他还邀到了列侬和保罗和合唱歌曲,不然得吓死他们。
而且这两首的授权受的都是形式一下的友情价,他等于没花钱。
《上帝之城》还用过《KungFuFighting》,虽然更加符合香港背景,但这首歌太耿直正义,画风不对,作为美国的流行歌,使用授权对这部小成本电影来说也贵了些,并不合算,克拉克说什麽也不会在这麽重要的一场戏里用它,因为他自己一听就想到《功夫熊猫》,分分钟出戏。如果以後他的电影公司制作《龙威小子》系列,倒可以买来使用授权一用。
散会克拉克回房间,当他走入酒店电梯时,克拉克一进门就爽得绷不住了,但从走廊的装饰镜中看到自己笑裂的脸,立刻脸色一肃:哼,那个什麽MV跟《古惑仔》一个画风的《Beatit》,他也是嫌弃的,看在MJ那麽仗义的份上,大不了让自己的公司出马承接MV拍摄,他能指手画脚帮一下。
另一头,剧组下榻酒店的某个房间。
“炜仔,你说怎麽办才好,我要不要去导演房间向他道歉?”周星星同室友诉苦商量。
“你以前在丽的跑龙套,出得错还少?哪次不是回来同我讲,自己被导演骂得半死!”
“是那些导演的问题,不是我演得不好!再讲了,他也没骂我。”
“你是演死人啊!动来动去当然骂你!”炜仔摇摇头:“现在几点了,还是不要去吧?哎,睡啦!明日好好表现!”
次日回到城寨深处,继续拍阿炮跑去找黑仔。
黑仔是城寨中的一个药头,也是阿炮以前的老同学,他的窝点就是马姐当年的那间公寓,这些年它几经换主,见证了几个黑帮小团夥的更替。
谁想刚进那间公寓,阿炮又遇到了公寓的又一次转手小豆子归来城寨了,带着班尼和他的小弟们他现在不叫小豆子,变成了小霸王,他小弟称他为霸哥。
“小霸王的故事”就此开啓。
“哇,真的不一样,刚才那股气势那个Feel,大大超过我之前的期待,这个新人很有天赋啊。”
梁佳辉的第一场戏第一个镜头,只是一个亮相,就有人夸了。
事实上,他一进屋大家就有反应了,人还没穿过昏暗的门廊让人看清,凶亮凶亮的眼睛就传达出了一股狠劲和嚣张,他故意慢慢信步走来,好让这个设计好的眼神让摄影机捕捉到,形体上给人很大惊喜,通过几个月训练,梁佳辉“能用身体的任何一部分演戏”的异禀天赋已经开发了出来,从脚趾都犹如真是大流氓附身。
一个爱干净的女工作人员胆小,怕得瑟缩了一下,恐惧中透着一股嫌弃。
亚洲人不是南美黑人,20不到是不会胡子一大把的。克拉克要梁佳辉把头发留长,他很适合演扎头发的大流氓,戏里发型和《赌神2》里的一样,就是再凌乱油腻点,镜头凑近可以看到肩上和头上的白点,服装则是凶狠的混混打扮,上身穿着件品味很差的脏紧身背心,还带着拇指粗的金项链,但要他尽量邋遢。他很敬业,五天没有洗头洗澡,衣服上都结起了盐渍,才由内而外才熬出这个味道,不起眼的裤子倒是不错,把他的腿型和有名的PP表现得特别好看。造型很成功,立刻开了气势加成,甚至有种俗帅的性感这已经快踩到了人物走形的危险临界点,不能再打扮了,他本来就是模特,身材不错,不知哪里的问题,他只要是收拾干净,穿上好衣服,就会变得很骚包,会出现油头粉面的浓郁鸭王气质,要是再戴墨镜,就跟COS谢闲似的了。
小霸王当年杀了人之後,还是个孩子,虽没人会怀疑他,但害怕事情暴露,就带着枪逃出了城寨,同失去哥哥的班尼在外面流浪,假借当擦鞋工配合抢劫发财,阿炮的哥哥阿呆在跑路时曾找到他勒索钱财,却被他用阿毛的枪给杀死。他很有犯罪天赋,在杀人的日子里长大,到18岁成名时就已经凶名远播,和躲藏在城寨里的大通缉犯阿根并称城寨古惑仔中最令人恐惧敬畏的大混混。
“18岁成年,小心条子逮住进赤柱!”
阿根在夜场撞见他,也有过言语交锋。
小霸王要找几个倒霉鬼立威,便在城寨里开始打开杀戒,他干掉了几个张扬的小毒XIAO,抢对方的生意和地盘,不知不觉已经蚕食了城寨街头的大半表面生意,只剩下黑仔的老大阿根这最大的一系。
接上一个镜头,从另一个机位重新拍一遍。从小霸王的视角开始讲述他闯入黑仔的窝点公寓。来找黑仔买DAMA的阿炮成了缩在角落的人肉背景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