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振国感觉自己的人生从未如此畅快过。
口袋里揣着沉甸甸的钞票,走起路来都带着风。
以前在街上遇到他,人人都躲着走的街坊邻居,现在看到他都得客客气气地喊一声国哥。
这种感觉比抽烟喝酒还要让人上头。
他跟着那个叫黑哥的男人,倒卖了几次从纺织厂偷出来的布料。
事情比他想象的要简单得多。
他只需要利用自己对县城犄角旮旯的熟悉,把那些布料偷偷卖给黑市上胆大的小商贩。
钱就哗啦啦地流进了他的口袋。
第一次拿到那厚厚的一沓钱时,他的手都在抖。
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钱。
他拿着钱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县城里最高档的国营饭店,点了一桌子最贵的菜。
红烧肉、大盘鸡、糖醋鱼。
他一个人狼吞虎咽吃得满嘴流油。
周围食客投来的异样目光在他看来都是羡慕和嫉妒。
吃完饭他又去了百货大楼。
他给自己买了一身的的确良衬衫和一条喇叭裤,脚上换了一双锃亮的皮鞋。
对着镜子,他看着焕然一新的自己咧着嘴笑了。
这才是人过的日子!
肖振国回到了那个破败的家。
一进门就把剩下的一沓钱狠狠地摔在桌子上。
“妈,爸,拿去花!”
他的语气充满了施舍。
刘玉梅和肖父看到桌上那堆钱眼睛都直了。
“儿啊,你这是从哪儿来的这么多钱?”刘玉梅的声音都在抖。
“财了!”肖振国得意地翘起二郎腿,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大前门香烟给自己点上。
“我跟你们说,你们儿子现在出息了,做上大生意了!”
“以后咱们家再也不用看那个死丫头的脸色了!”
“她不是能耐吗?不是瞧不起我们吗?等我娶了城里副厂长的千金,看她还敢不敢在我面前横!”
肖振国说得唾沫横飞。
刘玉梅两口子听得一愣一愣,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
“是,我儿子最有出息了!”刘玉梅连忙给他倒水。
“那个死丫头就是个白眼狼,养不熟的东西!咱们以后再也不认她了!”
“对!不认她!”肖父也在一旁附和。
看着父母那副见钱眼开、谄媚讨好的嘴脸,肖振国的心里得到了一种病态的满足。
他喜欢这种被人崇拜和仰望的感觉。
肖振国甚至开始幻想等自己更有钱了要回到那个家属院。
他要在所有人面前狠狠地羞辱肖芷涵和那个该死的老太婆。
他要让她们跪在自己面前求自己原谅。
这个念头像一颗毒草在他的心里疯狂地滋生。
而他不知道,在暗处正有一双眼睛冷冷地注视着他。
黑哥坐在废品站一堆废铜烂铁后面,听着手下汇报肖振国这几天的动向。
“老大,那小子就是个草包,一拿到钱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到处张扬,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