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干净。”林晚扔给他一包纸巾。
周寻机械地擦着桌子。汤是烫的,纸巾很快湿透,但他继续擦着,像是这个动作能让他暂时不用思考。
“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林晚问,仿佛在讨论一个无关紧要的计划。
“……不知道。”
“有地方住吗?”
周寻摇头。出狱后他在城郊租了个床位,但三天前就没钱交房租了,行李被扔了出来。过去两天他睡在桥洞下。
“工作呢?”
再次摇头。
林晚沉默了一会儿。便利店的灯光很亮,照得她皮肤白皙得几乎透明。周寻突然想起五年前,在法庭上,她也是这样坐在旁听席。那时她才十五岁,穿着干净的连衣裙,坐得笔直。她父亲在法官席上宣读判决时,她一直看着他,眼神和现在一样——没有恨,也没有同情,只是观察。
“我可以给你一个地方住,”林晚说,“也可以给你一份工作。”
周寻猛地抬头。
“条件是你得听我的。”她继续说,“做我的狗。”
空气凝固了。
周寻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字面意思。”林晚从书包里拿出便签本和笔,开始写字,“我需要一个人帮我处理一些事情。跑腿,打扫,对付一些讨厌的人。作为交换,我给你提供食宿和工资。”
她把写好的便签撕下来,推到周寻面前。
上面是一个地址。
“明天晚上八点,到这里来找我。带上你的所有东西——如果你还有的话。”林晚站起身,把书包背好,“别迟到。我只等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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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到柜台结了账,甚至对店员笑了笑。然后推门出去,消失在夜色里。
周寻还坐在原地,盯着那张便签。
地址是某个老小区,离这里不远。便签背面还写了一行小字:“记得洗澡,你身上有味道。”
他捏着便签,纸张几乎被揉碎。
羞辱感像潮水一样涌上来。她想让他当一条狗?一个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佣人?她以为她是谁?
但是——
他低头看着自己开胶的鞋,看着袖口磨破的痕迹。口袋里只剩下三枚硬币,连明天的早饭都买不起。
桥洞下的夜晚很冷。而且不安全。上周还有个流浪汉被人打得半死,抢走了仅有的几十块钱。
周寻慢慢松开手,把皱巴巴的便签抚平,小心翼翼地折好,放进口袋。
他端起林晚那杯没吃完的关东煮,狼吞虎咽地吃完了。汤很咸,但他喝得一滴不剩。
走出便利店时,店员用异样的眼神看他。周寻拉上连帽衫的帽子,低头走进了夜色。
他没有回桥洞,而是在那个地址附近找了一家小时营业的快餐店,在角落里坐了一夜。
窗玻璃映出他的脸。那道疤在昏暗的灯光下更加狰狞。
他想起林晚的眼神。不是害怕,不是厌恶,甚至不是怜悯。那是……兴趣。像科学家观察实验对象,像驯兽师打量野兽。
“做我的狗。”
周寻闭上眼睛。
至少,这比桥洞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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