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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第1页)

在口腔中已经混成一团的食物,带着海产品的鲜香、腌制瓜果的清脆、肉类的咸香鲜嫩、米饭的糯软弹牙、肉汁的饱满清润……

各种独特的味道涌来,却并不混杂,反而十分鲜明,咬一口就能品出一股独特的味道。

咬到米饭清香微甜,咬到菊芋和腌制的木瓜则酸脆开胃,咬到鳄鱼肉则嫩滑鲜香……

还有一种薄脆的东西,跟瓜果的脆完全不同,香气比较霸道,喷发出来,能直接抵达鼻腔。

她仿佛闻到一股焦香味。

饭团还没嚼到中间时,还有些干,等咬到叉烧后,汁水混着米饭,稀罕的甜香占据舌尖,莫名令人精神一振。

就像干涸一个旱季的田地,突然就碰上霖霖雨季,舒爽得头皮都在展开。

她莫名就想起,小时候阿母带她到溪边洗头,指腹轻轻挠过头皮那种亲近、珍爱得令人眼眶发热的感觉。

野民并不知晓,这种感觉名为“幸福”。

此刻,高树突然发现,原来吃东西这种无聊的事情,除了补充失去的体力,维持生命之外,还能这么享受!

她大口咀嚼,将剩下的半卷塞进嘴里。

好吃!

太好吃了!!

其他拿了饭卷的人,也狼吞虎咽得厉害,三两口就把一大条鼓鼓囊囊的饭卷吃光。

“咔咔”的脆响在山洞此起彼伏。

活了小半辈子,她们从来没有尝过这样的味道。

蜂蜜已经是她们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若是幸运的话,几年应该能吃上一回。

可这饭卷比蜂蜜还好吃!

东西吃得太快,有些味道尝到了,但是尝得不是很仔细,现在想要回味,只能拼命砸吧一下嘴。

饭卷干净,她们又不是孩子,一口接一口,根本没让汁水淌下来,连吮一下手指回味的机会都没有。

有人感叹:“这是叶从凰城学来的做法?倒是比我们直接吃要更好吃,待会儿不如问问她怎么弄出来的?”

要是天天都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干什么不行!

她说话的时候,小心翼翼觑着高树脸色。

高树神色复杂。

把叶她们那群小崽子抓回来的时候,她就一直嚷嚷,她是去学东西,回来造福她们斗牛部落,不是要叛离部落。

那时候她都气疯了,什么也不想听。

现在再想起来,难免觉得脸热。

敢情这群瓜崽崽去凰城部落,还真不是胡闹!

许久,高树松了口:“的确比直接吃要更好吃,那你们就问问她吧。”

不过她的脸热很快就变成了脸红脖子粗。

盖因躲在山洞口的小孩姐,听到她们感叹饭卷好吃之后,就跳出来戳穿了真相

“这不是部落的饭菜,是凰城的饭菜。”

“只要去打工,一天能有两顿!”

知道自己被孩子算计后,高树气得满部落追着她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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