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在此之前
对纽约来说还算温暖的冬夜,身後隐隐可以听到警笛鸣叫,他手里拎着酒瓶,醉醺醺地在街道上横冲直撞。
如果可以,他想忘掉并脱离与克拉克兰恩有关的一切。
而他不能,因为他就是他。
就他的体验而言,此间的过程和通常说的重生其实不同。就像是精神分裂症痊愈,真实存在的本体一直都只是克拉克兰恩但又不全是。
很难形容。
那麽说吧,人们在清醒的现实生活中,鲜少会遇到分不清真实和幻想的时候。即使真发生这种小概率事件,一般而言,也总会去用逻辑推理和心理偏向来为自己选择一个恰当的答案。有些乐观人只着眼好事,也有些人宁可做最坏的打算,再不然就索性放弃思考。
除了疯子,很少人会选择无差别地全盘相信自己脑子里的一切事物。
克拉克就属于少数派,他总是和大多数人稍稍不太一样,比如他的舌头能舔到鼻子,比如他不喜欢日光浴,比如他从不丢东西,比如他跳芭蕾太多了。最重要的是,他相信他脑子里的一切,包括另一个自己。另一个自己与其说是真实的,倒不如说是理想化出来的另一个他某个生活在21世纪的中国人,比他大10岁,电影学院的外语老师,教学之馀还会帮电影学院和出版社翻译剧本丶专业书籍,过着正常安定的生活。
在另一个自己出现之初,他一度认为自己受过太多刺激,有严重精神疾病,所以人格分裂,妄想出一段截然不同的人生来逃避现实。可他那一夜之间掌握得犹如母语般流利的中文却告诉他那绝对不假。两段人生中的每一件事,事无巨细,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哪怕是10年前随眼带过的报纸上的每一个标点,任何一个擦肩而过的路人的音容笑貌。比起这个,更让他恐惧的是,他相信存在一魂双体,“那家夥”是活的。
原先,他并不在意不同之处总出现在他身上,因为就像世界上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叶子,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就算他早就很清楚这种站在局外人角度的说法,对现实生活而言纯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认识这一点是在1973年的夏天。
那个夏天,他的家庭毁于那个时代西方社会最具标志性的两件事物之上D品与性:他妈妈死于药物滥用,他爸爸更肆无忌惮地沉沦于酒池肉林。家里夜夜笙歌,各种舞会派对热闹得可以掀翻屋顶,每晚发生的事,用肮脏糜烂不足以形容,说恶心罪恶更加恰当。他怯弱地假装若无其事,并在芭蕾比赛中得了第一个奖,他在意识到自己比搭档艾丽萨漂亮的同时,也意识到任何年龄段的异性对他而言都没有任何遐想的空间10岁的夏天起,他开始无比讨厌自己。
“你还有不满的?”父亲对他的困扰嗅之以鼻:“你拥有太多别人梦寐以求的东西,而这些都是我给予你的。”
理查德兰恩,他的父亲,曾是那种提到名字就让人倒吸一口气的文化界着名人士。与当时反文化运动中涌现出的那些嬉皮名人不同,大多数情况下他比任何人都过分,但同时却即世俗又清醒。他是混迹名利场的佼佼者,他有钱丶有名气丶受尽追捧丶左右逢源,包括他娶了那麽美的女人为下一代提供了外貌方面的优秀基因这一切都让他受益。
听上去好像也没什麽不好的?的确,除了圣人,每个人都乐意含着金汤勺出生。
但克拉克却觉得自己身上每样别人渴求的东西都让他很有压力,因为他认为他爸爸挣的每一分钱,都有色丶情的意味。《VIVE》老板儿子的名头给他带来的羞耻感也随着年龄的增大日益膨胀。
和《阁楼》的创始人古济奥尼一样,理查德最初是个摄影师,而且他永远都是最张扬丶最出风头的那个。他从时尚摄影做起的,20多岁就已经是巴黎米兰这些地方最受追捧的摄影师,之後也尝试过其他摄影领域,皆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功成名就後,他开始追求起下一个人生理想他称自己第二阶段的事业为“男人的终极梦想”办成人杂志!
时尚圈是个有意思的地方,许多男性混得并不如表面快乐,因为这圈子在才华方面严重歧视直男。哪怕理查德是成就非凡的天才,但那里毕竟不是个属于直男癌晚期患者的世界。在那里,事业合夥人其实过半是同性情人关系,如迪奥和他的搭档;设计师之间不但存在事业上的竞争,也可能是争风吃醋的情敌,如还不老的老佛爷和YSL;姑娘普遍太瘦(当年还没纯粹的内衣模特,高级时装都是优雅得体的)。
20世纪6丶70年代的性解放运动,让很多事物在之後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发展机遇。80年代初,理查德丶古济奥尼等人作为成人杂志老板能成跻身所谓的全美百大富豪就可见一斑。有点商业头脑丶过于自我放纵的自私之人,只要披上艺术才华和自由追求的虚幻表皮,在战後迷惘荒唐的5丶60年代总有更多成功可能。所以,理查德玩世不恭地把自己的一生纵情投入声色犬马丶纸醉金迷的浮华中,没信仰可言地完全臣服于人类原始本能,也能毫无道德丶轻轻松松丶理直气壮地坐拥金钱丶地位丶才华丶名气和如云的美女。
理查德有太多值得置喙之处,他总留给人一副没心没肺丶无所畏惧的印象。克拉克无法忘却他妈妈死时的糟糕画面,她被发现时躺她的床上,早已经没有了呼吸,当一旁惊慌的佣人还在拼命试着打通繁忙的救护电话,他爸爸却还能镇静地端起相机给她拍了真正的遗照,他对克拉克说:“你得一辈子都带着这张照片,永远不要像她一样!”
他妈妈克拉拉是五十年代最着名的超模,是惊艳了一个时代的经典美人,直至今日,在她之前,时装模特从没有达到过她的成就高度。她是不可超越的industryi某一方面也可以说是全新模式的运作成功,理查德一手捧出了她。
可对以前的模特而言,从13丶14岁左右入行,一张脸晃了10年便已经看厌,到20岁出头的年纪就已经是老太婆,在21世纪前的时尚圈,再怎麽风光也不可能有例外,不走T台後继续利用名气到其他领域大肆捞钱是不可能的。当别的同龄人才成为社会新鲜人,她就趁颠覆期嫁人退休了,挥金如土丶麻木空虚的养老生活就是她人生篇章中剩下的所有内容。
克拉克坚信她没有理查德说得那麽不堪。记忆中,在他还很小的时候,妈妈在亲了他的额头後总是细心地把他的头发抚回整齐的状态。她看他爸爸时,眼底也总是充满崇拜爱慕之情。拍了那样过分丶毫不尊重的照片,她的墓志铭上仍然写着“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即使克拉克没见过父亲为她悲伤怀念过。
妈妈死後,克拉克再也不会天真地以为,父亲和房子里成群的各色“VIVE女郎”都是纯洁的雇佣关系。他开始单条筋地专心于芭蕾,即使男舞者前途多数不如女舞者好;即使对富豪的儿子来说芭蕾舞者简直是种搞笑的职业;即使他其实对芭蕾也没多大执着那不仅仅是一种叛逆心的表达,毕竟从一开始,选择这条路理查德也推了一把。因为一直在跳,所以他就坚持了下去。
克拉克的脾气很怪很任性,偏偏还既别扭又懦弱,对在乎的事物故作豁达,对喜欢的东西不敢窥觎,他情商也有些低,木讷迟钝,偏偏总是太在意别人而做出错误的表现。而他的外表让他显得不像是个在这方面不擅长的人。
他5丶6岁的时候,疯狂地羡慕起班级里最受人喜爱小淑女艾丽萨,因为她身上有种让人身心轻松愉快的从容特质,无论她去哪,克拉克都跟屁虫似的想跟着,哪怕是她去上芭蕾课。而理查德却以为儿子深得他的风流真传,想学《出水芙蓉》里的雷德斯科尔顿,混进芭蕾舞蹈室泡漂亮女孩子,他观念向来与常人有异,儿子那麽有出息,身为老爸自然是举双手支持。
这个决定完全是弄巧成拙,大部分舞剧里作为陪衬的男舞者,却总是仗着长相把自己的女孩们比得黯淡无光,也就艾丽萨那种温柔好心的女孩能包容他了。
艾丽萨真是个好姑娘,克拉克想。和她在一起时,他就觉得,什麽误解和遗憾都无足轻重。
他有优秀的运动细胞,遗传注定他会有高大的体型和强健的身体素质,但他却把这点体格上的天资用在了化着妆丶穿紧身衣跳舞上面。成长于美国,连学校里最笨的男生都懂的橄榄球规则,他却一无所知,即使有人认为跳芭蕾会变得娘娘腔,但如果艾丽萨不那麽想,他就一概无所谓。
不看外表,和他最接近的孩子是学校里的nerd拿着奖学金进的私立名校,帮学校得奖和拉高常春藤录取率,擅长理工学科,沉迷科幻小说和英雄漫画的那种。那种人往往最不受欢迎,总被排挤在主流群体外,因为校园里总是充斥着变调的“反智主义”,同龄人普遍认为“怪胎才会觉得学习有趣”,相较而言,跳芭蕾只能算特立独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