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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摩擦 碰撞 磨合(第2页)

但事实上,昆汀固然天才,也没必要把他神化,就像他拿来主义的野路子指导方式,他不是科班出身,多时时候总是以影迷视角,对摄影师说:我喜欢某港片里的某某镜头,这场戏你照着拍那段拍!对演员则说:照着某电影里某人那样地感觉演剧本创作上也是如此,所谓叙事结构上的史诗性颠覆,不过是把文学的小说写作领域用了几百年,已经无比成熟的非线性叙事方式照搬到电影领域上而已。

就拿环形叙事来说,中国有清代的《淞滨琐话》,当下也有南美大作家博尔赫斯的那些作品事实上,与《低俗小说》类似结构清奇的通俗小说作品在南美非常泛滥,并且已经在世界范围也流行了几十年,早就见怪不怪;而无论是多视角叙事,还是分段式叙事,黑泽明1950年的《罗生门》早已经作为代表名垂影视,而它的原着是芥川龙之介的小说《筱竹丛中》,至于这类电影的开山怪,甚至比博尔赫斯的小说更早,还是那部万恶之源奥逊。威尔斯的《公民凯恩》;至于多线,库布里克在50年代也玩过了,文学领域就更不用提了;而其中最惊艳的,认为《上帝之城》在架构上输了《低俗小说》一筹的,是它把结构打碎打乱丶拆分重组拼贴的手法其实那也没什麽好神奇的,这种叙事的始祖是1916年的电影《党同伐异》,这些年下来,也有一些类似电影过不出名而已,该叙事手法在文学领域的经典代表作是福克纳1936年的《押沙龙,押沙龙!》。

《低俗小说》的神奇之处在于它不但全用了,并且还结合得天,衣无缝昆汀的最大长处主要还是不可思议的拿来裱糊能力。以此可见,从某种角度看,想比玩架构,其实在把故事圆好的情况下,把各种不同的非线性叙事手法在同一部电影里堆砌得越多,就赢了

从这个角度看,也便能理解人们为什麽说昆汀的灵性在《落水狗》和《低俗小说》之後用光了,因为这个说法不对,他其实一直有进步在变得成熟,只是从别处拿来的东西最精彩已经用没了。昆汀是个擅长讲故事的导演,其实,拍电影本质上无非是讲故事,而论讲故事,作家通过小说的形式已经讲了千百年了,太阳底下无新事,电影别跟小说比玩架构。所以英国演员念名校文学类专业出身的更多,也普遍水平更好,就不奇怪了,人家是从根本入手,职业安全感指数自然能稍好些,而美国则多为辍学半路出家,什麽都不懂就仗着张脸,不管成名不成名,朝不保夕昏天胡地,然後迷失堕落,耍尽心机地不停挣扎爬上起,跌跌撞撞生存下来了才开始懂天赋不够没关系,趁年轻要多看书啊!不然就别指望演技突破,转职编剧丶导演丶制片人这条路能成!

事实上昆汀自己也承认的,《低俗小说(PulpFi)》之所以叫《低俗小说》,原因正是因为原意的“低俗小说”指的是那种内容丶装帧通俗的小说(即相当部分是上面提到的那个年代的非线性流行小说),它们是1935年创办“企鹅”版通俗文学读物时诞生的,这种书往往都是用再生纸做的,是各种废弃报纸丶书籍被搅和成纸浆後而産生的,昆汀暗示了自己的电影就是许多其他影片和文学作品的碎片搅和而成。

这位裱糊匠的脸皮还是比把别人的剧本署上自己名字的库布里克薄上一点的,他说:“我每部戏都是东抄西抄,抄来抄去然後把它们混在一起我就是到处抄袭,伟大的艺术家总要抄袭!”

连用通用的委婉说法“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都不好意思用。

节操喂狗吧,这种情况下,67届奥斯卡颁给篡改原着原旨的美式主旋律大片《阿甘正传》也不颁给《低俗小说》,其实是无可争议的《肖申克的救赎》看来才应该是那届奥斯卡的最佳影片不不,《阿甘正传》是当年的年度票房冠军,而《肖申克》提前在错误的时间出现,不符合当时美国社会的主流精神文明需求,票房惨败,所以那届奥斯卡《阿甘》赢得实至名归。

尽管玩架构这套的,什麽博尔赫斯丶福克纳丶伍尔夫丶乔伊斯丶马尔克斯有一串名家,每个都比昆汀更会说故事,但他们都不会拍电影。学他们,会拍电影的,却野心不够大。但《低俗小说》比过去那些玩架构的电影平均都多从别处抄了两种叙事手法,所以集大成,获得了如此之高的地位;而《上帝之城》只平均多用了一个还比它拍得晚,虽然故事更好,主题和立意更加宏大深刻,但架不住他是外语片,自然玩不过前者;《九龙城寨》麽,比之幸运,没有原着小说的存在束缚,不但能毫无负担地更改剧情,如果有必要,在不影响纪实风格基调的情况下,还能多加一两种叙事手法撒开手玩架构,这个选择权在克拉克手上。

作为《九龙城寨》的第三个故事单元,“公寓的故事”是八个里其中最利落的一个。一台固定机位角度的摄影机,摆在客厅最里边的墙壁中间,同样的空间,不同的时空,对着公寓门,可以记录下客厅丶卧室丶洗手间这个D品交易的暗巢在十几年间的变迁,它的主人一直在换,布置也不停在变,却经营着同一种生意丶越做越大,周而复始地重复。

为了追求真实感,也是为了省钱,这间公寓并没选择非棚内布景,的确是在城寨里找了一间公寓,香港本来就拥挤,何况是挤成“都市传说”的城寨,公寓的环境那叫一个逼仄,层高那叫一个矮,恐怕都不到2米,可好歹还是有三扇窗,两扇推开窗户就是墙壁,只有一扇有采光功能,因为那扇“窗户”开在天花板上,下雨或天冷,可以将铁板窗锁住,打开时,能看到星空和飞机的肚皮遮天而过,是的,没有错,这还是一间“奢侈的”顶层公寓,一架竹梯子搭在屋子中,通往天台,这奇葩的屋子是剧组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能找到条件最好的公寓了。

它的第一个主人马姐以贩D为生计,按照这种设定,公寓本该处于城寨里专做这种买卖的光明街,但光明街是城寨水最深最为黑暗的地方,谈判下来,城寨里的势力只允许他们白天时在监视下取几个空镜镜头。这里只好移花接木一下了。

马姐毕竟还算拖家带口的妇女,她在时,公寓看上去只是个普通,或者条件还算好的城寨住家,她是个女人,不敢亲自去街上兜售白面,而是雇佣些十来岁的男孩做事,男孩们想要从她身上得到更多好处,自然也要尽其所能去取悦她。其中她最喜欢“大个”,没几年,“大个”长大,三两下把马姐取代赶走。至于马姐的女儿贝妮,按照时间线,那时正好阿毛已经死了,她刚暂时离开了城寨。

大个继续利用青少年做买卖。其中,阿根荣升经理,阿根手下有得力小弟黑仔,他也逐渐成为一个成功的拆家,可後来,大个却逼阿根杀掉了阿根的发小死党,因为发小欠他们货款,杀了发小的阿根因此恨上了大个,想要杀掉自己老大,不过他没来得及动手大个没收买条子,被抓去赤柱弄死了。74年廉政公署成立,2丶3年後,包括严雄,四大探长纷纷因通缉外逃,阿根幸运地在这混乱的更替期上位,安然接手了大个的一切并继续做大,但房子他不要了,把它送给了黑仔,可黑仔的好日子并没过太久,童年的朋友小豆子带着枪和手下闯进了公寓

这部分段落镜头非常简单,除了马姐这部分要在今天拍完,剩下的要在少年三侠的戏份全结束後才会陆续拍掉完,毕竟不同时期的场景布置也是要时间的。

堪景队在城寨深处寻个“好地方”作为马姐的公寓,阿毛要到这里,必须穿楼过巷,一路历经曲折迷离,这还不够,跳天台,钻暗道,为了把这场追逐戏拍的好看,前期阶段,一群主创无所不用其极地使劲规划出了一条最“复杂丰富”的路线。阿毛之前的扮演者有不错的武术底子,若训练三两月勉强可以不用替身做到,克拉克坚持要一镜到底,毕竟这部片子没什麽大耍中国功夫的机会,能在超现实的城寨里保持写实感,只能利用城寨自身特色保证动作戏精彩,克拉克绞尽脑汁,厚着脸皮去请教了威尔斯才完善了整个设计。

毕竟这方面纵观世界电影史,怎麽看也都是胖老头当年在《历劫佳人》开场的那段长达3分17秒的长镜头,它不是最长的长镜头,却是最伟大天才丶精密完美的一个。自它开创,便不曾被超越。事实上,像是之前已经拍完的妓寨屠杀戏,用了很多镜子,美其名曰“如何冰冷地表现几何倍数的肉,欲和血腥”,也有部分技巧学自威尔斯的《上海小姐》中那个被无数影片都致敬过的经典镜子段落。

可这个镜头,威尔斯不觉得克拉克做得到:“不用摄影车丶起重机吊臂你还想拍一镜到底?!”

威尔斯的天才想法成为现实从来都是靠砸钱砸出来的,他对克拉克惦记着抠门还想炫技装逼镜头表示不屑。

但克拉克就算想砸钱,那也不可能把摄影车和吊臂搞进狭窄的城寨,还要为做出一镜到底的效果,做到横移丶升降丶跟拍丶俯拍简直丧心病狂!由于不能用替身,它才是张国容离组前的最後一个镜头,会放到三侠部分的最後拍,但繁杂的准备却早就开始做了。

“兰恩,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充满想象力的追逐戏,无论是空间感还是节奏感它太不可思议了!这也意味着难度!”何翻在试图劝阻。

他心里不由失望:毕竟克拉克经验太浅,他把每个镜头都设计好,可实际中哪会是百分百按照想象中的一样呢?如果做不到,又没有後备方案,那麽只能在杀青後再进行补拍了,补拍的话会浪费钱和时间,而起最终及可能因为效果不好把这段戏删去。

“我很有信心,现在说什麽都已经晚了,我没有做任何後备替代方案。”可惜克拉克完全没有丝毫的动摇。

太狂妄自大了!不行!能这麽乱来!深怕克拉克走入误区,何翻只能换个角度继续劝说:“我们都知道摄影最重要的是抓住按快门的决定时刻!任何预先设计都比不过抓住决定时刻,这说明事先设计出来的镜头,很多情况下并不是最好的,哪怕影视摄影不同,都是有剧本的,但也不能否定这种可能性不是吗?尽管直到目前为止,我们拍摄的每一帧画面都考究至极,说实话,从那些镜头中挑选出一帧决定时刻,它们光影运用丶构图丶意境,不比我任何一张摄影代表作差!有些甚至更加特别!但种几乎等同偏执的设计处处都在,这不是电影该有的,纪实性风格必须保持它的真确性!”

“我注意到了,我已经抹去了所有的刻意设计感,几乎察觉不出!即使我的确设计了那些镜头!”克拉克反驳道:“如果还时感受到了痕迹感,那麽无疑那是我故意留下的,粗粝写实和迷幻意识性尖锐敌对,这就是城寨的魅力,这就是它的真实!我从中需要取一个平衡,我认为我控制住影片的整体效果!”

“就算掌控力再强,那麽如果你突然在现场有了新灵感,你会怎麽处理?你目前是没有到这种枪口,如果遇到,那用还是不用?灵感一瞬即逝的。”何翻叹了口气:“我年轻时有幸见过费里尼,我问他,很多影评说你的电影每一个镜头都有含义,你故意苦心经营设计的?他当时激动得直爆脏话,指影评人乱说,一部戏超过1000个镜头,如此设计,只怕一辈子只能拍一部戏,摆镜头时,靠的是直觉,有感而发。很多影评人看他有名,即使这镜头摆得不好,别人也自然会从中找出优点。不要管什麽构图丶公式,喜欢就做,就这麽简单,你在画分镜的时候,是照着剧本在画,至多按照取景地的照片,做些改进,这样出来的效果,毕竟是人脑可以想象出的,自然谈不上超出现象,始终有个隐形的画框在!”

这就是工业化电影和作者电影的不同之一,道理克拉克都懂,但却不想去纠结,可这种事,具体到某一部电影上,就由不得他忽略了。

克拉克这次没有反驳他,点了点头,表示他回去要想想。

丁佩的戏份拍完後,今天显然已经不适合拍阿毛和贝妮恋爱多时,争执分歧不断,打算出走城寨这部分的戏了,两个演员的现在水平还不足以如此自由切换状态。

他们现在都身处于一间地下屠宰场里,都站在黑红的血污中,地上全是湿的,空气中散布着恶臭,渗水墙壁也油腻黑黄,脏淤锈迹满布的大铁鈎穿过那些红红白白的骨头皮肉,墙壁上和天花板上垂挂满了被开膛破肚的病死猪,有部分处理好的内脏丶骨头被堆在一起,老板只租他们3小时,却收了3000港币场地费,比戏院还黑。

代替曾智伟的郑则士扮演屠夫。克拉克看到他化完妆出来时,眼睛一亮手指质粗的金项链,泛黄的白头巾,沾着血污油脂的脏围裙,几个橘红灯泡被破电线悬着,这种顶光下,只有头顶额头丶鼻梁丶下嘴唇和部分挤出下颚的脖颈肥肉是亮的,犹如血狱中横肉增生的恶魔,满身血腥气,因为演他的人是郑则士,这个角色变态凶悍之馀,有同时兼有老实怯弱。

屠宰场的一切都是现成的,连苍蝇都是现成的,克拉克指挥人稍稍布置一下,只添置了几支道具吊扇,吊扇下有挂着用来赶苍蝇的塑料绳,些吊扇乍看普通,但扇叶却是深绿色的半透明薄塑料,挂在橘红灯泡的下方,照下来的就是绿光,再把吊扇打开,橘红色和绿色的光动起来,照在白帽上,那帽子就一下红,一下绿

三侠从妓寨逃跑时,进入了死胡同,屠夫的地下屠宰场,他们不得不闯进去,用枪威胁屠夫不许向警察告发他们的身份,接着借屠宰场的气窗继续逃跑,在他们三人用尽全力,连带自己的身体重量,把屠夫摁在肉案上,用枪和杀猪刀威胁屠夫时,四人都没有注意到身後,小豆子也偷偷地摸了进来,抢劫妓寨的主意本来就是他出的,他认为“混黑道,不但要有枪,还要有点子”,三侠知道後面开枪的人只能是他,小豆子自然也料到阿毛不会放过他的,可他同样无路可走,便狡猾地躲入了掏空的猪腹腔里。

搞定屠夫,三侠的逃跑在继续,不过屠夫却还会继续在下面的故事出现

“这些称为大厦的商住共用的公寓楼真可怕,里面会有妓,院丶店铺丶公司丶各式地下工厂,甚至是屠宰场。”托尼在拍摄间隙过来,捂着鼻子有感而发。

这种如同异域空间的大厦香港有不少,不过最着名的一栋,恐怕要数未来的那幢凶案频发,有“香港少数族裔的九龙城寨”的重庆大厦了,墨镜王的《重庆森林》就曾在里面实地取景。

屠夫的戏份依然必须在今天拍完,托尼过来的时候,三侠已经撤离,现场只有等下要来装尸体的组正在准备屠夫杀妻碎尸的镜头。一具虽然很假,但好歹里面装了真肉的无头尸体道具正穿着衣服,等待被屠夫剁。

由于灯光和拍摄角度问题,这个镜头并不会戳穿。

这家屠宰场的确“条件不错”,连大型绞肉机都有,就是型号老了点,绞出来的肉不够碎,还有些大块。

阿呆在妓寨抢劫时,被催发出了色心,屠夫不想惹事,真的没有敢和警察告密说出三侠的身份,阿呆瞄准他表面凶悍实际怯懦,但却因为开屠宰场富裕,有一个漂亮的肉弹老婆。阿呆和有夫之妇勾搭上被捉奸在床他低估了屠夫对头顶颜色的在意程度。阿呆果奔逃跑。

屠夫的老婆找了昔日邵氏风月片女星金燕铃,也是今年离婚想要复出,她甚至比话题性极高的丁佩演得更加出色,克拉克挺搞不懂,邵氏为什麽总让有演技有天赋的女演员在最漂亮的时候当艳星卖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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