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了,她比我大太多。”
“只是3岁而已。”黛比:“好了,我不开玩笑了,她其实已经结婚了。”
克拉克也很认真道:“如果我已经五十几岁了,我会选择她那个年龄段的。”
“可你甚至都没有20岁!”黛比忍不住叫到:“你居然认为她年龄大?这对女士来说是多麽失礼啊!”
但布来曼女士在他心里已经五十几岁了!克拉克真想也那麽回吼她!
克拉克的基友曾经问他,为什麽他们干一些需要打马赛克的事时,他要麽闭着眼,要麽关灯,要麽“因为不想看到你的脸。”克拉克当时是回答的。
“你是个自恋狂吗?!难道我的脸很丑?!”
克拉克避重就轻地解释:“不,因为你的脸太长。不过和我比,你当然是丑的你梦想靠脸吃饭的话,还是绰绰有馀的。”
“我没这种梦想。”
“我明白因为我太好看,所以你羞于对我承认。”
克拉克唯一认同理查德的,那就是“他妈妈颜值(算上身材)世界第一”这点了审美上的事能怎麽评?毕竟也没见他们家有这方面的吉尼斯世界纪录的认证书,那太滑稽了但对一个靠脸吃饭的人来说,外貌就是她生命的存在价值,必须致死维护关于这件事,十多年以後的克拉克真应该抱着体重计以死谢罪。
“”Kiki还能说什麽呢:对吧,克拉克绝对是自恋狂。
从此以後,Kiki开始放飞自我,再也不在克拉克勉强矜持地保持整洁了,克拉克连他的脸都懒得看,还会在意他打不打扮丶邋不邋遢麽?
克拉克不知道基友看到他的脸,想到的其实尽是他妈妈这也算扯平了。
为了增加说服力,克拉克还一脸嫌弃地对此进行了补充:“而且你太老了,一想到这我都想为自己哭泣。”血一般的教训,以後再不和“脸熟”的人搞基了,违和感和年龄问题就够让他难受了。
比他小两岁的基友当时听了他的话後,因此又想到他的“真命天子”照片,勃然大怒:“克拉克,你真是个恶心的变态!”
下午他先去了趟市档案馆,翻到了一份1941年3月的讣告,从器材租赁公司回来的路上,有夥东游西逛的庞克对他出言不逊:
“你怎麽不去死!查普曼应该连带把你也杀了!”
“不不,他也差点杀了列侬!可惜是个没蛋的孬种!”
很奇怪的一件事,在查普曼杀死列侬後,人们其实并不是那麽憎恨于他,甚至还有为数不少的人对他报以理解和出于某种奇怪情节的同情敬佩如果没有克拉克,查普曼完成那场谋杀後,他就会静静地呆在现场直到等到警察前来那些人把查普曼的行为解读成一种殉道般的自我毁灭。
对普通公衆来说,时间能冲淡这种极端的愤怒,时隔几十年後,对此,人们总算能大体宽容地给出一个美好的假设:假如列侬活着,希望他和洋子进山养猴子,就此消失。
时隔近5个月,历经生死大劫後的列侬首次站着出现在了公衆面前,他们的新专辑还在Billboard前10的位置上,洋子依旧陪在身边,有人欣喜得热泪肆流,有人却如遭重击。整体上,外界对他们变得更刻薄了。
人们耿耿于怀为什麽当初没能竭尽全力阻止列侬与小野洋子那场疯狂的结合和列侬死後发生的一样,自此,经纪人们极力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他们深信一个真理:对一个名人来说,没什麽比一个灾难般的配偶更能摧毁他们的自我及事业了。
在艺术家妻子的这个群体里,韦伯的太太莎拉无疑是个很好的女人,她丈夫的朋友和工作夥伴都很喜欢她,她富有艺术情趣,像每个值得尊敬的妻子一般照顾家庭。而第二个莎拉并不像第一个莎拉,她是那种愿意为理想牺牲一切的人她不会自囚于婚姻的枷锁下。
艺术家娶了他们的“缪斯”,除了死亡,只有两种不同方式的破裂作为结局,当缪斯不再能为他们提供灵感,爱情也便随之消失,就像克拉克的父母那般绝大多数类似的故事;要麽,他们双方都会意识到,“缪斯”也同样是独立的个体,她们的自我追求难保不会高于爱情。
克拉克这是第二次见到莎拉,上一次还是5年前。一想到这位好太太的婚姻将会破裂以成全那对才子佳人的结合,而在意料中未来所有人的强烈反对之前,克拉克的置身事外更像一种背叛他对她是那麽的冷漠,眼睁睁看着她的婚姻沦为他人眼里“艺术”的牺牲品。
克拉克整晚都在强颜欢笑,他心不在焉,哪会有闲情顾及她一个外人。
这夜迟些时候,下起了滂沱暴雨,犹如噩梦,冻彻心扉的黑暗侵蚀着世间万物,除了雷鸣雨打,便是尖厉刺耳的夜风以及长草荆棘。他并没有强烈的恐惧,只觉得浑身冰冷,摸摸脸才发现居然有些潮湿。窗帘的缝隙见隐隐透着光亮,现在已是第二天的清晨。
他伸手准确地摸到廊灯按钮,走廊亮起并不刺眼的橘黄灯光,那光线渗透进卧室,昏暗中居然産生了一丝温馨的气氛。克拉克搓了搓眼,从床上下来穿上拖鞋,拾起桌上的那个信封,斯条慢理地将它打开看最後一次。那是两张照片:泛黄的是张全家福,那个年代堪称稀有的彩色照片,一对夫妇丶他们的两个儿子;另一张是属于一个亚裔男子的拍立得新照片。
最为熟悉的理查德,五官非常好认,年轻的他发色是克拉克深一些的暗金色,眼睛还是灰色,克拉克一眼便认出了;他伯父的长相比理查德还要好,那是张很熟悉的脸;玛希年轻时和想象中的差异很大;以及那个亚裔克拉克整个人都颤抖不停,阵阵反胃,紧抓着照片的手骨节泛白。
他拿起信封和打火机,迈着虚浮脚步走向浴室,在里面把它们烧得一干二净,冲入马桶。
洗衣篮里塞满沾满泥土的湿衣物,他对着浴室里的镜子发了一下呆,他又把琼斯医生开的所有药扔进了垃圾桶。
“一个掘墓贼!”
老看墓人拽着狗,他对警员说话时,神情中依旧包含惊愕。
墓园这种地方,尤其是破败的老墓园,平时鲜有人没事一大早过来闲逛。前方隐隐传来榔头声,教堂在维修,暂时停止使用,让这样这里更加萧条。
警员站在墓碑旁,整块石料雕刻成的墓碑看上去已有好些年头,没什麽稀奇的,碑上写着:
亚历山大埃斯蒙德兰恩(1920-1941)
没有任何墓志铭。
“看样子棺材里不像装过尸体的样子。”警员咕哝着。说实在的,当接到报警有人掘墓,他第一时间便联系到了恐怖故事里的盗尸者他还以为现场会是一片狼藉。而事实上,不过是地上被刨出一个大坑周边环绕这一圈的土堆旁随意扔着教堂工地上来的铲子丶铁锹丶锄头,坑底大开的棺材除了积水,里空无一物。
看墓人也不知道那居然会是个衣冠冢,但还是提出了自己的理解:“41年伦敦大轰炸,很多人尸骨无存。”
“说不定里面埋着些贵重的私人物品。”警员不由提出猜测,他想了想问:“能联系到家人吗?”
“你要是能查到,尽量试试吧,从没人过来看过他。”看墓人不以为然道:“我还真没想到这年头还会有人盗墓。要是有贵重物品,也不会随意埋在这里。”他要是知道坟墓的主人是位富有的珠宝商之子就不会觉得奇怪了
同日,美国旧金山,卢卡斯如期把决定做出来了。
“我想和大卫一起工作。”他告诉卡赞简。电影本身毕竟大于他个人。
于是,卡赞简给林奇打了电话。在卡赞简听来,当时满口答应的林奇,反应是无比激动兴奋的,他以为那是因为高兴而激动,他以为而已。